无证生活3年后,一人诉请支付8.8万元彩礼。法院
发布时间:2025-12-02 09:38
同居未办证3年后男子诉还8.8万彩礼 法院判决返还部分彩礼无证生活3年后,有人呼吁归还8.8万彩礼。法院判决必须退还部分彩礼!男女双方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,但没有举行婚礼,也没有登记结婚。他们曾经作为情侣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,然后分手了。既然如此,结婚所支付的彩礼该怎么办呢?近日,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承包合同财产纠纷案,依法判决被告返还部分彩礼,维护了公平正义。 2021年,原被告与被告经介绍认识。 2022年,两人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。联系前,原告向被告及其父母发放了价值8万元的礼金、红包等。然而,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。 2023年,原告与被告因性格差异、缺乏共同语言而分手。原告要求返还彩礼,但被告及其父母拒绝。原告多次请求无效,向沱县法院提起上诉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彩礼是男女订立婚姻契约过程中的常见做法,涉及家庭团结和文明问题。支付彩礼的行为是具有结婚目的的礼物。当目的未达到时,送礼人可以要求受礼人归还。本案中,原告与被告订婚后,未举行婚礼,也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。原告向被告及其父母交付的现金、红包等财物数额较大e 应视为聘礼。原告与被告未登记结婚,但长期共同生活。法院认定彩礼返还比例为70%,即5.6万元。因此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责令被告及其父母退还原告彩礼5.6万元。婚姻是庄严、严肃的,应该建立在双方的理解和真挚的感情之上。近年来,“闪婚离婚”现象时有发生,往往还伴随着退还彩礼等财产纠纷。聘礼是传统婚姻习俗的体现,不应成为婚姻的负担或冲突的根源。广大适龄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,合理对待彩礼,倡导文明节约的婚风。e、使婚姻回归情感本质,实现家庭团结和社会稳定。